征服。 微风拂过,吹起窗边的帘幕,金色的光线终于洒进富丽堂皇的书房中。 维斯帕的面容沐浴在阳光之中,她忽然抬手捏住哈里的脸颊,“不过这次的绑架经历我可不会轻易放过你……” 少年的脸颊被她捏的有点发红,苍白病态的面容倒是显得健康了不少。 维斯帕放开手,“晚上的温牛奶我会多加两块方糖。” 哈里下意识蹙起眉,他很不喜欢甜食,甚至称得上厌恶。 但他显然不会在此时反驳维斯帕,实际上,在可预计的未来,他估计会对这个年轻女人百依百顺,唯恐她一个不满抛下他重返牛津。 维斯帕靠在窗边,而某个金发小狼狗正从背后抱住她,他虽然看上去消瘦,但实际上并不是那种瘦骨嶙峋的病态样子,所以这个怀抱的触感很是不错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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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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