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张纸。拿出展开,第一行写着“自白书”三字。 我,丁汉白,生长于和平年代,有幸见时代变迁。今年二十一岁,喜吃喝玩乐,爱一掷千金,才学未满八斗五车,脾气却是出名的坏。年少时勤学苦练,至今不敢有丝毫懈怠,但妄为任性,注定有愧父母。不过,拜翘楚大师,辞厚薪之职,入向往行业,成理想之事,人生尚未过半,我已没有任何遗憾。 感恩上天偏爱,最感激不尽处,当属结识师弟慎语。我自认混账轻狂,但情意真诚,定竭力爱护宝贝珍珠。一生长短未知,可看此后经年。 夜深胡言,句句肺腑。——丁汉白书。 纪慎语浑身颤栗,这时丁汉白在花园中叫他,他起身跑下楼,擦擦眼泪,经过一楼客房时看见对方。这是小小的一间,却有大大的窗,开着,把花园的景儿全框住了。 纪慎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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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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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,气质干净性格开朗,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。然而,相处越久,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。他们说,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。他们说,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。他们说,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活着就足够幸运。蔺言啊?我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