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的女子?” 闫濯揉了揉她脑袋,弯下腰,高挺的鼻尖几乎碰到了她的面颊。 “自然是有的,若不是动了绮念,我何必耗费这么多心力,一直留在她身边?”看到小姑娘涨成桃粉色的耳根,他嘴角往上勾了勾,两指捻弄着耳垂,继续道:“好了,把绸裤挽起来,我给你上药。” 青年单膝跪在地上,指腹蘸了些浅碧色的药膏涂在红肿的肌肤上,沁凉的感觉霎时间弥散开来,莲生咬着唇,看着男人的发顶,脑海中浮现出婶娘与叔叔相处的画面。 当初婶娘刚生了双生子不久,身体尚未恢复,比普通人更容易疲惫,有一次她小腿抽了筋,叔叔连犹豫都未曾,直接跪在地上,熟练地揉捏着小腿处的肌肉,直到她双颊恢复血色,才停下动作。 莲生还记得婶娘那时说过,将来若是成亲的话,定要选一个愿意向她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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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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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,气质干净性格开朗,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。然而,相处越久,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。他们说,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。他们说,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。他们说,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活着就足够幸运。蔺言啊?我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