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结束后,每天在家躺着,除了睡觉就是玩游戏,饭量变小很多,林秀英也在有意给她做蔬菜和蛋白质为主的减脂餐。 十八岁的新陈代谢非常快,程菲菲没受什么苦,玩着游戏睡着觉一个月就瘦了十多斤。 程菲菲依旧不算瘦,但也不再是虎背熊腰,和同学们去世博会时变成了一个身材丰满的微胖女孩。 她依旧是短发,但是林秀英为了不让程菲菲整天玩电脑,这个暑假经常拉程菲菲去逛街,买了不少漂亮裙子。穿上裙子后,程菲菲不再像个假小子,短发更显得她脖颈修长、气质甜美活泼。 林秀英庆幸程菲菲高中时又胖又不打扮:“她要是高中就谈恋爱,连个本科都考不上。” 程菲菲的初恋维持了三个月,在她开学一个月后,因为不同校见面不方便的原因结束。 从此,程菲菲开启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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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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