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我被激怒了,我不去庭梧塔神龛了,我开始在雀族各个树枝上打鸣。 你们不是讨厌我打鸣吗? 我就打! 就打! 我以剑走偏锋的方式惊动了全族。 百鸟嘲凤。 至此,我在雀族就更出名了,连十八代旁支的鸟都知道双神之子是丹鸡。 族长再次找到我,他眼神不善的接纳了我,让我成为雀族的一员。 我觉得这里面的逻辑不对。 什么叫接纳我? 雀族本来就是我的好吧! 不过我没声张,两次交锋让我明白了要低调。 族长给我安排了一个很偏僻的住所,又拿来字辈诗让我选名。 我一个刚破壳的凤雀宝宝,哪识字? 这不是坑我嘛!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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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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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,气质干净性格开朗,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。然而,相处越久,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。他们说,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。他们说,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。他们说,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活着就足够幸运。蔺言啊?我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