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的剑再次砍中在他身上,陵王感受到了中前所未有的痛楚,他这才清晰地认知道,身体中的毒素已经将蛊虫的恢复能力消磨的差不多了。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! 看着丁沫白将剑抽回,陵王独目冰冷地闪过狠厉,他伸手一把抓住了长剑剑身,丁沫白一愣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松开了长剑,可瞬间一只带着锋利指甲的手就出现在自己眼前! 那薄薄的指甲寒光凌冽,丁沫白瞪大了眼睛脚下向后退去,可距离却怎么也不见拉开。 阮黛雪本不想去救一个朝廷的人,但手还是下意识地抓住了丁沫白的后领向后扯了一把,多亏有她这一下,丁沫白的脑袋才没被陵王一把穿透。 可那异常锋利的指甲还是把丁沫白的脸刮出了几天深可见骨的伤口,一时间伤口血流不止。 “多谢姑娘。”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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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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