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街区无论如何都不会成为战场,你就安安心心住在这里。到时我要是给你写信,你不能不给我回信。” 朝天铮这段叮嘱可谓情深义重,金翎却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:“不必给我钱,我在洋行里的钱也并不少。假如到时候我还住在这里,我会回信的。” 这话听上去有点看淡生死的意思,朝天铮心尖一紧,沉声说:“你还得答应我一件事,不许随便作践自己,也不准寻死觅活。” 金翎奇怪地扫他一眼:“你担心我为你爸爸殉情?” 似乎是觉得这个猜测很可笑,他弯了弯嘴角,微笑说:“遇着他之前,我难道没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么?兴许过几年我就把他给忘记了。你还没出过远门,等你见识过大海,就知道抛下任何人和事都是件很轻易的事情。” 朝天铮盯着他,微微皱眉说:“你没必要和我也讲谎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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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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