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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之后不久,九月行至末尾。
十一来之前有个运动会。
班上原有的三个理科女生一个已经当过了,另外两个嫌麻烦,把队列举牌的事推给了庄绾这个半路文科生。
衣服也是现成的。
学校有一套装门为成人礼定的礼服,女生是天蓝色的改良旗袍,男生是一套黑色中山装,就穿那个。
每个班唯一的区别在于举牌的女生,她的裙子要到校务处去领,全年级的礼服都是生活老师去买回来的,开了这么多届运动会,林林总总攒起来一个教室的礼服了。
通知庄绾去取的那天,分发礼服的老师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几架远,在一室衣服中挑出一件来给她看,庄绾见竟然是这样的设计,一愣,马上不好意思的提出想换。
另一位陪在旁边整理剩余礼服的女老师听了她的话奇怪的问,“小姑娘,你一生又能有多少次这样美在人前的机会呢?”
这句话的诱惑太大了,庄绾在原地静了一下,道了谢拿着包好的衣服回了班级。
等坐下了,好几个男生起哄说要看,被唐昭云一顿臭骂,才又老老实实的开始枯对书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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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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