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渺渺美滋滋地动了动纤长的颈子,一脸小嘚瑟劲儿,还不忘商业互捧顺便夸下景衍,“你今天也很帅哦!” 因为要当伴郎,他今天穿得颇为正式,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熨烫平整,没有一丝褶皱的西装裤包裹着他笔挺的大长腿,灰蓝色袖扣在阳光下折射出幽邃的光泽,像雁峰山小狼王明亮璀璨的眼眸。 这是他最钟爱的袖扣。 景衍眉眼生得锋利,即便是漫不经心的懒散模样,偶一抬眸视线也透着一股子冷锐,清晰流畅的下颚线棱角分明,穿着正装的他绅士中透着硬朗,凌冽的气场更盛。 时渺渺抱着他的手臂,虽然穿着高跟鞋仍矮他一大截,下巴蹭到他臂膀上凑近他,小声地咬耳朵道:“阿衍,我们穿得有点像也要结婚耶。” 小姑娘软糯糯的嗓音棉花糖一样甜,像一根羽毛似有若无地挠在他心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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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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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,气质干净性格开朗,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。然而,相处越久,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。他们说,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。他们说,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。他们说,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活着就足够幸运。蔺言啊?我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