暧昧的绯红,不知不觉,就由着金天去了…… 第二天一大早,陆齐就偷偷溜了出来。寒冬腊月,蹲在大街上吹着冷风思考妖生。 对于同修这种事情,陆齐之前从来没想过。这么多年,陆齐见过不少沉迷于双修的妖怪,通常都是每日啪啪啪,修为没有却没提升一星半点。 有妖怪曾说,同修是毒,是蛊。没尝试之前,不会有任何感觉,一旦沾染,就如附骨之疽,再难戒断。 讲真,这种纾解开始是陌生的,后来就纯粹是舒爽了。陆齐并不排斥生理反应,甚至还有点想同修的冲动。只是一有这个念头,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张熟悉的脸,瞬间就打破了陆齐的幻想—— 妈的,他怎么可以,肖想那条龙啊! 到底是旧相识,原本以为是哥们,是朋友。可是昨晚的小插曲,让陆齐心绪有些混乱,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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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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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,气质干净性格开朗,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。然而,相处越久,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。他们说,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。他们说,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。他们说,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活着就足够幸运。蔺言啊?我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