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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就是哥哥的朋友。”
妞妞看向叶善安。
叶信芳看着叶善安,善安小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尴尬的笑,说道:“妹妹说的是阿存。”
“阿存?”
叶信芳有些不解。
叶善安拿出那块玉佩,叶信芳顿时明了,就是那个报恩的小少年,没有想到善安居然一直跟他又来往。
“爹爹还没有说,我要付出什么呢?”
妞妞脆生生的问道。
“有很多代价,是在不知不觉中付出的,若是嫁入皇家,一举一动都由不得你自己,就像是木头人一般,任由他任摆布。”
叶信芳尽量往厉害处说。
张氏似乎察觉了他的意图,笑着说道:“妞妞,别听你爹爹胡说,厉害的人在哪都厉害,不厉害的人才会事事恐惧。”
妞妞皱着小脸,看看奶奶,又看看爹爹。
叶信芳只觉得脑海中似有一道惊雷闪过,就好像一直笼罩在自己跟前的迷雾,顿时烟消云散一般。
他穿越过来,从一开始的报恩心态,到如今的慢慢融入,考上了状元,入了官场,他就觉得生活似乎已经到了顶峰一般,不愿意再继续前行,遇事都不愿意出头,怀着混日子的心态得过且过着,一心想着小富即安。
这种有些怂的心态,叶信芳恍然间明了,自己对于权势,从来都是又厌恶又畏惧,无论是前世今生,都没有那种对于权势地位的狂热追求。
而如今,妞妞入皇家之事似乎已成定局,那些他曾经逃避的,终于要努力去面对,仕海沉浮,他终究是要过一糟。
叶信芳看着自己的家人们,霸道不讲理的张氏,温柔贤淑又暗藏锋利的妻子,调皮捣蛋的女儿,温顺懂事的侄子,怯懦乖巧的甥女,已经如今仍旧不知事的儿子,他不再是现代的那个“一人吃饱全家不愁”
的女博士,而是一个有了家室的顶梁柱。
没有权势,在这吃人一般的旧社会,一旦经了风雨,就会成为他人的板上肉。
从今往后,他不会再后退。
作者有话要说: 全文完,谢谢一直陪伴的诸位。
这两天会整理《山河》大纲,尽快开书。
一直隐身的齐影,会在《山河》中作为叶善阳的金手指出现,原本还想写叶信芳在西北做官的事情,但是这本书写了这么久,一直是高开低走,关于叶信芳的一切,就只能在《山河》中侧面出场了,叶信芳估计会成为一个靠儿子走上人生巅峰的男人。
推荐一波自己的新书《山河》和《我靠科举飞升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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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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